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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朋荟》投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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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朋会,是民兴房地产发起的客户俱乐部,创立于2005年,发起的初衷就是结识更多喜欢民兴的朋友,在民兴房地产与会员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搭建起一个平等沟通与交流的广阔平台,与大家一起分享精彩分呈的咨询与生活,倾听会员们对民兴房地产的要求和建议,并通过更好的服务回报所有支持民兴房地产的朋友!
 
为更好地服务于客户,将服务贯穿于销售的全过程,民兴房地产需要更多地倾听客户的心声,与客户建立更亲近关系。
秀朋会成立一年多来,通过多次活动,与会员间的沟通,使广大会员认可了秀朋会,从最初的开发商与客户、产品提供方与购买方、产品的生产者与使用者,比较对立的关系转变为相互关照、相互倾听、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秀朋会在会员们的热心参与和密切关注中不断发展成长着。秀朋会初具规模,会员活动也日益丰富。
 
1-会员购房时积分可按规定折抵相应金额的房价款;(您可以参加秀朋会的积分计划,获得意想不到的惊喜和丰盛的奖励)
2-有机会在楼盘公开推出时,优先安排参观民兴房地产销售示范单位;
3-有机会优先安排选购民兴房地产的可售楼盘,并有机会享受优惠价格;
4-有机会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您可以获邀参加秀朋会举办的会员活动)
5-有机会免费收到民兴房地产的宣传资讯与刊物;
6-有机会得到本会提供的精美礼品。
7-您可以免费定期收到资讯丰富设计精美的《秀朋荟》会刊;
 
本会欢迎年满18岁的、关注民兴房地产的新老客户积极参加,免费入会。
为保证高品质的服务到位,如欲加入本会,您可以在民兴房地产各项目销售中心索取并逐项准确填写申请表格,经民兴房地产电话回访、校对、审核无误后,将在一周内为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发放秀朋会会员卡,此时会员卡持卡人即可享受到民兴房地产提供的系列精品置业服务。
 
申请人必须按入会申请表格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资料,本会将予以妥善保管,以便审批。若申请人提供虚假、不准确、不完整的资料,将导致本会无法接受您的申请或入会后您无法享受正常的会员权益。您有权随时要求查阅或更新您的个人资料。
 
·客户的入会申请被批准后,客户应立即于卡上签名,且会员卡上的签名须与申请表上签名一致;
·会员卡是会员身份证明,一人一卡一号,不得转让;为保证资料安全,会员应妥善保管会员卡。如会员卡遗失、损坏请立即通知本会,申请补办新卡;
·会员卡作为您尊贵会员身份的象征,应当予以妥善保管。参加秀朋会活动时请携带会员卡,以便积分。会员享受本会优惠或参与活动时,必须按要求出示会员卡;
·会员卡为本会财物,本会有权随时撤销该卡的效力或终止您的会籍,并要求归还会员卡,而无需说明任何理由。
 
一、积分建立
申请人一旦获准加入本会,新会员将获得原始积分10分,老业主(指民兴花园、前城国际花园住宅业主)将获得原始积分20分;
二、积分累计
1-会员每介绍一人入会,+1分;
2-自购住宅成交,每购1万元+1分(不足一万元不计算积分),每次购买民兴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住宅后,均可按其本人提供的房产发票金额获得相应的会员积分;
3-介绍客户成交,满足以下条件的,买受人每购1万元推荐人积分+0.5分:
1)推荐人在成交签约时已具备会员身份,并对交易成功起主要作用的;
2)推荐人购房积分手续必须在买受人购房的同时予以办理,当日未办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予以补办;
3)买受人在购房之前应主动告知销售人员,并准确提供推荐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会员卡号等相关资料;
4)签约现场必须推荐人、被推荐人、置业顾问三方同时在场,并在推荐购房确认表上共同签字确认;
5)每成交一套房产,推荐人仅限1名,超过1名无效;
6)积分额必须在买受人购房金额全部付清的前提下,方可按购房发票上所注明的金额获得积分。住宅每1万元 +0.5分,公建不计算积分;
4-参加活动,+1~10分,(具体活动积分以届时现场海报或活动公告为准);
5-对于一贯支持民兴房地产品牌的忠诚会员,会龄每满一年+5分。
三、积分使用
1-凡是本会会员在购买民兴房地产开发的住宅时,会员积分每1分折合人民币50元 ;
2-在民兴房地产所销售的任意楼盘中会员同时购买多套住宅时,积分优惠必须在其中一套房款已全部付清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3-本会积分只可供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使用,不得转让给其他人;
4-会员以积分折抵购房价款后相应积分将被扣除;
5-房产促销期间,积分优惠与其他优惠是否同时享有,由民兴房地产根据楼盘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会员申请退会,只需将会员卡随同书面退会通知以挂号函件寄回本会即可。
暂不接受网上退会。
 
会员出现以下情况的,本会将取消其会员资格,会员卡自动失效:
· 有损害本会或民兴房地产利益行为的;
· 有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行为的;
· 会员卡到期后未按规定换取新卡的。
本会对会员会藉的解除是终结性的且无需说明,会员被解除会藉后,将被停止会员权利。
 
本会有权随时更改会员守则,而无需说明理由。
会员的一切待遇均在章程有效期内享有。如有更改,以修订后的章程约定为准。
以上有关规定仅限于民兴房地产开发的住宅产品,公建及商铺暂不执行。
 
·会员同意民兴房地产对本章程单方面的解释权、变更权;
·会员同意本会积分、网站及民兴房地产售楼大厅积分计划的调整和变化由民兴房地产自主决定,而无需事先通知;
·本会有权因自身原因终止运作。运作终止前,会员累积的积分在本会运作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仍然享有民兴房地产房价折抵优惠,过期则自动失效。会员不得因本会终止运作而向本会或民兴房地产主张权利或提出的索赔。
·大连民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享有本章程的惟一和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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